11.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:

之依據尚無不符,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應屬合理尚屬合理,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執行

8.買回方式: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8/11

9.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(%):3.23

一、本公司經104年8 月11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

3.買回股份種類:普通股

6.預定買回之數量(股):10,000,000

10.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(股):0

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。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之內容,併此聲明。

本公司於104年8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,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

4.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(元):6,880,408,896



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,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

三、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,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

不適用

14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:

16.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:

12.已申報債務協商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:

5.預定買回之期間:104/08/12~104/10房屋貸款/11

負債整合不適用

15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個人信貸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:

不適用

本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,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

2.買回股份目的: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

本公司股份辦法」之規定,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10,000,000股。

壹仟萬股。

二、上述買回股份總數,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.23%,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

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.06%,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

7.買回區間價格(元):45.00~70.00

13.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:

第二條第35款

17.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:

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所訂股份買回區間價格45元至70元,經本承銷商核算其引用

宏全: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

買回股份,除造成現金流出外,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、每股淨值、每股盈餘、股東權

益報酬率、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,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。

18.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:

不適用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宏全-公告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-1015378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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