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2日電)高雄市調高外縣市垃圾代處理費,遭外界批為趁火打劫;高雄市環保局今天說,協助代處理外縣市垃圾成本明顯不敷成本,是成本考量,非趁火打劫。 環保局指出,高雄市身為南部首善之都,多年前即依據行政院環保署「台灣地區垃圾處理場(廠)互惠緊急支援要點」,建立高高屏垃圾處理互惠合作機制。 由於縣市合併後,高雄市更擴大垃圾處理互惠合作範圍至雲林縣等7縣市,高雄市環保局統計103年代處理外縣市的家戶垃圾即達12萬噸。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,代處理外縣市垃圾問題最大瓶頸不在焚化爐處理前端,而在灰渣處理末端,經估算每燃燒一公噸垃圾的處理成本(含灰渣處理)達新台幣2307元,以前的代處理收費最高1365元,最低450元,明顯不敷處理成本。 高雄市環保局說,高雄市政府基於公平正義及使用者付費原則,反映處理成本來調高代處理外縣市垃圾處理費,是確實合理作法,趁火打劫之說非屬事實。 高雄市現有垃圾焚化底渣全數以再利用方式處理,飛灰穩定化後則以掩埋為主。10406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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